发布时间: 2025-08-13 16:40:30
过期2年的面膜即使未开封也不建议使用。
化妆品保质期标注的是开封后的使用期限,未开封的保存时间通常比标注时间长3-5年,但超过2年后活性成分可能已失效,防腐体系也可能被破坏。部分含天然提取物(如植物精华)的产品在储存过程中易氧化变质,即使外观无明显变化,内部成分结构可能已发生不可逆改变。使用过期产品可能导致皮肤敏感、红肿或引发闭口问题。
判断面膜是否可用需结合包装标识和实际状态。若产品标注“6M/12M”代表开封后6-12个月有效,未开封状态下通常可保存至标注期限外1-2年。但超过2年的产品即便未开封,也存在微生物超标风险。建议优先使用标注“未开封3年”的产品,且储存环境需避光、防潮。若发现质地变稀、气味异常或出现絮状物,应立即丢弃。
发布于:2025-08-13 16:40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