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 2026-04-22 12:18:35
180克的身体乳不能随身携带上飞机,必须办理托运。
民航安检对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有严格的限制标准,判断能否带上飞机的依据是盛放物品的容器容积,而非内部剩余的液体量。身体乳属于膏状或乳状的液态物品,根据规定,随身携带的此类物品单体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。由于180克远超100毫升的限制标准,无论瓶内实际装有多少产品,安检人员都会判定为超标,因此无法随身携带通过安检。若坚持随身携带,只能提前将其分装到100毫升以下的小容器中,或者直接购买小规格的旅行装。
虽然无法随身携带,但180克的身体乳完全可以放入行李箱中进行托运。在打包托运时,建议检查瓶盖是否拧紧,最好再用保鲜膜或胶带对瓶口进行二次加固,防止在空中因气压变化导致膏体溢出弄脏衣物。只要包装密封完好,身体乳作为普通日化用品,在托运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限制,可以顺利送达目的地。
发布于:2026-04-22 12:18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