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 2025-06-27 16:40:56
充电宝乘机安检新规要求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且需随身携带。
根据中国民航局最新规定,额定能量在100Wh以下的充电宝可随身携带,但禁止放入托运行李。若单块容量超过100Wh(如20000mAh以上),需经航空公司批准,且总携带数量不得超过两块。所有充电宝需保留原厂包装,表面标注电压和容量参数,无标识或破损产品将被禁止携带。
乘客需提前确认充电宝规格是否符合标准,避免因参数模糊引发安检争议。登机前建议关闭设备电源,避免触发安检设备误报。若携带多块充电宝,需逐一说明参数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。部分国际航线可能执行更严格标准,出行前应查询具体航班要求。
发布于:2025-06-27 16:40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