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没有字母提示的日期为有效日期(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同时标注时,日期较大的为有效日期)。欧洲食品标注的是有效日期。日期格式是“日/月/年”,或“月/年”,或“第几天/年”。
欧洲的洗护品、化妆品,一般不标注日期。
根据欧洲护肤品统一条例规定:凡可使用30个月以上的商品,可不写保质期。所以欧洲很多包装上只有出厂批号没有标注日期。生产自欧洲的护肤品,开口处均没有封口贴。保质期默认为开盖后12个月内使用。
MFD、MFG、MAN(Manufacturing Date的简写),意思都是制造/生产日期。
例如,MFG 300515 08:02,表示生产日期是2015年05月30日,08:02。
MFG 229-2014,表示生产日期是2014年第229天。
EXP(Expiry date的简写),是指有效日期。
例如,EXP 03/17,表示有效日期是2017年3月。
Exp Nov 16,表示有效日期是2016年11月。
best before(此日期前最佳),是指有效日期。
例如,best before 16DEC166,表示有效日期是2016年12月16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