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需不需要补充DHA
DHA,全名是二十二碳六烯酸,是一种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,属于人体必需脂肪酸之一。DHA是人脑细胞的主要组成成分,它对视觉、大脑活动、脂肪代谢、胎儿生长及免疫功能都有极大影响,DHA缺乏可引发一系列症状,包括生长发育迟缓、皮肤异常鳞屑、不育、智力障碍等。
胎儿发育所需的DHA主要来源于母体内的贮备、孕期膳食直接供给以及由膳食中α—亚麻酸在体内的合成。在妊娠末期,胎儿由于大脑组织的快速合成,对DHA的需要量很大。但胎儿脂肪酸代谢酶系不成熟,由亚麻酸合成DHA的能力低,要想使胎儿获得充足的DHA,必须依靠从母体的直接转运,这种运转主要取决于母体的DHA营养状况。而母体内源合成DHA的过程慢、效率低,膳食直接摄取DHA比其前体更能有效提高体内、特别是脑中DHA水平,因此,孕妇补充DHA有利于DHA从母体向胎儿的转运,从而影响胎儿的DHA营养状况。因而,提高母亲在孕期和哺乳期的膳食DHA摄入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。
一般来说,孕中晚期(孕20周后)至胎儿出生后6个月时是胎儿大脑中枢的神经元分裂和成熟最快的时期,也是对DHA需要量最大的时期。尤其胎儿满5个月胎龄后,由于胎教内容的施加,人为地增加了对胎儿的听觉、视觉、触觉三种感觉神经通路的刺激,会引起胎儿大脑皮层上相关的感觉中枢区域里的神经元(锥体细胞) 增长更多的树突或树突棘。这就需要由母体供给胎儿更多的DHA,以满足因胎儿大脑和视网膜上的神经元的发育的要求。鼓励孕妇和哺乳妇女吃丰富的海产品,提高母血及母乳中DHA含量,大力提倡纯母乳喂养,无疑对优生优育有重大意义。建议孕妇可从妊娠4个月起适当补充DHA,推荐孕妇和乳母的DHA每日允许摄入量为300毫克。